近日,省食藥監局制定下發了《2018年食品經營監管工作要點》,抓住四個重點,全面安排部署全省2018年食品經營監管工作。
一是狠抓重點突破,積極推動三大工程。突出抓好餐飲業質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入實施量化分級管理,開展“明廚亮灶”示范和餐飲質量安全示范街區建設,依法依規加強小餐飲、小飯桌和家庭托餐等許可或備案登記管理,加強機場、火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旅游景區、養老機構等“窗口”單位食品經營行為監管,提高窗口服務單位食品安全水平。深入開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創建工程。繼續深入推進國家和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創建,推進訂單農業、農超對接、廠超掛鉤、“基地+加工企業+超市”等采購模式,大力推進“凈菜上市”。穩步推進農牧區食品安全治理工程。制定流通環節農牧區食品安全風險清單,規范農牧區食品店配送行為,推進農牧區食品統一配送,規范農村集體聚餐。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重點區域和重點問題治理。加強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強化對向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學校及周邊的食品安全監管,督促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戶落實主體責任,持續開展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日常檢查、專項整治和隨機抽查。加強重點時段、重點場所、重點問題整治。特別是中秋、國慶,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慶活動期間熱銷食品、民族特色食品、廟會食品等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以及“兩會”“藏毯節”“青洽會”“環湖賽”等重要活動期間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強早市食品攤販監管。指導各地加強早市等政府劃定區域內食品攤販的監督檢查,督促早市公開市場主體信息,及時辦理食品攤販登記手續,完善早市食品攤販“三防”設施,嚴禁高風險食品進入早市銷售,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三是強化規范經營,嚴格落實食品經營主體責任。強化落實食品銷售者主體責任。指導各地按照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標準》,督促食品經營主體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檢測管理人員培訓考核等制度要求,加強食品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和食品經營過程管理,自覺規范經營行為。強化落實餐飲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指導各地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嚴格制度建設和從業人員管理、設施設備維護管理、嚴格原輔料購進質量安全關、餐飲加工制作關、餐飲具清洗消毒關和環境衛生控制關,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落實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和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主體責任。指導各地督促批發市場開辦者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認真開展場內巡檢、建立入場經營戶檔案和抽樣檢驗制度。對已經建立的食用農產品快檢室,要確保規范運行,切實做到“真抽真檢”,并能夠主動發現、處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
四是加強日常監管,落實監管責任。加強食品經營日常監管。指導各地貫徹執行《食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和《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不斷規范日常檢查行為,明確現場檢查關鍵點,強化食品安全日常檢查力度,嚴格落實監督檢查責任,提高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水平。加強網絡食品經營監管。指導各地貫徹執行《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和《網絡餐飲服務食品監督管理辦法》,摸清網絡食品銷售第三方平臺底數,督促網絡第三方平臺切實落實入網經營者資質審查等義務,加強網絡違法行為查處工作。督促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加強網絡訂餐規范管理,鼓勵明廚亮灶,做到“線上”和“線下”同質同標。加強食用農產品銷售監管。指導各地加強與農業部門的溝通協作,有效推進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管理有效銜接。繼續開展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早市的規范治理,加強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的日常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