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實施半月后,10月15日下午,“2015中國食品安全高層對話”在北京舉行。
從會議上獲悉,新《食品安全法》在“建立食品安全責任約談制、網售食品實名登記、嚴厲懲處違法行為重典治亂、實行社會共治”等方面做了嚴格規定,并通過進一步加大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從根本上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制司副司長陳谞表示,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注重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義務和法律責任,明確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同時,對部分嚴重危害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新法堅持刑事責任優先原則。“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隨著人們對進口食品的青睞,進口食品監管也呈現出“新常態”。國家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長畢克新在現場發言時指出“進口并不代表安全”。
據畢克新介紹,近年我國進口食品質量安全總體保持穩定,沒有發生過重大質量安全問題。2015年上半年,全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共檢驗檢疫進口食品2035.2萬噸,其中檢出不合符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法律法規要求的進口食品共1255批、4960噸。
畢克新指出,在進口食品貿易量不斷增加的情況下,保障進口食品安全成為新課題。為此,質檢總局建立了包括進口前嚴格準入,進口時嚴格檢驗檢疫,進口后嚴格后續監管在內的進口食品安全檢測“全過程”管理體系。
畢克新還特別提醒消費者,在選購進口食品時要通過“三看”選購合法、合格的進口食品。一是要看進口食品外包裝有無中文標簽;二是要看質檢部門出具的檢驗檢疫證明,可以向經銷商索取進口食品的檢驗檢疫證明;三是要看進口食品準入情況,可以登錄國家質檢總局網站,查詢進口食品準入情況,不要購買未獲準入國家(地區)、未獲注冊生產企業的相關產品。
另外,如在購買進口食品時有疑問,消費者可以向出具檢驗檢疫證明的檢驗檢疫機構咨詢,咨詢電話是當地區號12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