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將深入開展食品安全10大專項整治行動
失職瀆職不作為慢作為將被追責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不斷加強我省食品安全檢測監管工作,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就我省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提出若干意見。
《意見》提出,我省將深入開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源頭治理、嬰幼兒配方乳粉專項整治、兒童食品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畜禽屠宰和肉制品專項整治、食用油專項整治、清真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專項整治、農村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過期食品和回收食品專項整治、“非法添加”和“非法宣傳”專項整治、網絡食品交易專項整治等10大專項整治行動,同時嚴格責任追究,對轄區內多次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或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失職瀆職、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的,造成不良后果或社會影響的,將按照《甘肅省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問責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對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進行嚴肅的責任追究;對違反黨紀政紀的,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此外,我省還將清理整合一批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研究制定2014年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進一步健全完善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體系,加強食品安全標準研究和專業隊伍建設,提高食品安全標準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意見》明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新聞發言人制度,定期舉辦新聞發布會,主動介紹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針政策、重要領域專項整治情況,及時向社會通報階段性成果。要積極回應群眾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自覺接受新聞媒體和輿論監督。對輿論中存在的質疑、誤解,及時通過專家訪談等形式專題回應,做好澄清和解疑釋惑工作,合理引導公眾預期。